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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法院:倾心化解促和谐,两面锦旗赢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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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思思  发布时间:2024-12-31 10:49:56 打印 字号: | |

图为当事人向法官赠送锦旗


2024年12月12日,浦北县人民法院获赠两面锦旗,上面写着“执法为民一身正气、维护正义两袖清风”、“耐心调解春风化雨、高效办案解民之忧”。

背后是浦北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吴法官团队经过不懈努力,成功调解的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刘某为表感谢送来锦旗。

浦北县龙门镇羌花村村民刘某在其承包的土地上种植四会柑果树,对果树管理精力与技术不足,遂于2022年10月,刘某与邱某协商,将承包地及果树交由邱某承包经营。2023年10月,刘某要求邱某归还承包地与果树,经村委会调解未果后,于今年10月份刘某诉至浦北县人民法院要求邱某归还承包地及果树以及2023年的收益。

开庭审理过程中,认真听双方当事人的详尽陈述,承办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双方当事人对于当初口头协定的承包期限存在较大争议

邱某认为其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人力管理好果树,尚未收回成本,刘某要求归还承包地及果树不合理。承办法官考虑到土地纠纷案件是涉及农民最关心的利益,倘若不能妥善予以解决,那么在后续的耕种程中极有可能滋生出更多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

为此,承办法官及其团队多次前往羌花村进行调解,虽不能确定当时双方约定的承包期限,但了解到邱某自2022年10月至今,确实对承包地及果树大量投入财力物力人力,才有了如今果树收成较好的成果。为此,承办法官一方面从情理角度讲述邻里关系和睦的重要性,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谦互让;另一方面,承办法官从法理角度耐心对双方释法明理,分析利弊,强调要诚信交易。

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确定由邱某取得今年的果树收益并继续经营至2025年初,再将承包地及果树完整归还刘某。与此同时,刘某需相应补偿邱某在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损失。至此,刘某撤回起诉,这场纠纷得以圆满、妥善地化解。

    锦旗,是感谢,是肯定,更是责任和鞭策。下一步,浦北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聚焦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司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覃世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