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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圩法庭:“走!一起去买菜回家做饭!”
——记录寨圩法庭成功调解夫妻和好“破镜”重圆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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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明新  发布时间:2023-11-09 08:27:11 打印 字号: | |

图1:庭前调解现场





“走!一起去买菜回家做饭!”原告江某对被告韦某微笑着说。二人是一对夫妻。

2023年10月31日,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寨圩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妻子起诉丈夫的离婚纠纷案件。

在案件排期开庭前,法官助理小杨受案件承办法官朱深思法官的委托,对该起离婚纠纷案件进行庭前调解。经过对案件案情梳理,小杨发现该案件中原、被告夫妻双方并未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尚未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尚有和好的可能。作为家事法庭工作人员,小杨对离婚纠纷的解决方式早已熟稔,原、被告夫妻双方不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尚有和好的可能,“劝和不劝离”、调解和好撤诉当然是最优解。为了了解原告江某诉请离婚的真正原因,小杨当即致电被告,经询问被告韦某得知其不想离婚。挂断电话后,小杨又拨通原告的电话,向原告了解其夫妻双方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传达了被告不想离婚的想法,劝原告为了年幼的一儿一女应珍惜家庭生活,但原告离婚态度坚决。“见面三分情”,当面调解更有利于调解成功,于是小杨约原、被告双方次日到法庭当面调解。

8点15分,原、被告依约到法庭,小杨在惜缘工作室接待了他们。得知二人的主要矛盾在于原告喜欢打牌,原告觉得丈夫对其关心不够,而被告因平时外出镇上工作下班又兼顾操持家务较多而情绪容易激动喜欢说粗话。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背对背”和“面对面”的调解,最终,原告江某意识到自己打牌不顾家是不妥,被告韦某也意识到平日对妻子关心不够,平时说话方式也存在不妥之处。小杨从离婚后孩子孤苦无依的案例说起,劝二人遇事冷静以家庭孩子为重,离婚导致父爱或者母爱的缺失,影响孩子的性格形成和健康成长,夫妻应共同为家庭出力,家庭才能和谐美满。原告江某最终放下心里的芥蒂,表示以后以家庭为重,多承担家务。被告韦某则表示以后多关心妻子。最终,该起离婚案件成功调解,夫妻和好如初,原告江某提出撤诉申请。于是出现了开头那一幕。

有人说,人生最幸福的事莫过于跟在乎的人一起吃很多很多的饭。那么,寨圩法庭愿意并努力促成许许多多的夫妻完成这个简单的愿望。社会是由无数个家庭单元组成的,家庭和谐稳定关乎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寨圩法庭在家事审理过程中,有效落实心理疏导、离婚冷静期、家事调查、家事调解等制度。据统计,寨圩法庭受理的离婚纠纷案件调解成功率达50%以上。一直以来,寨圩法庭注重离婚纠纷的诉源治理和诉前、诉中调解工作。


 
责任编辑: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