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北通法庭:离婚纠纷终调解 当庭履行促和谐
2023年3月23日,在浦北县人民法院北通人民法庭的调解室内,该法庭的阮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和平分手,原告当庭履行婚姻财产分割协议,立即支付18万元给被告,一场家事矛盾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周某与被告包某通过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双方感情不和睦,三观不同,性格不和,双方时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无法沟通。两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矛盾日积月累,无再和好的可能。于是,周某向浦北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主办法官阮耀新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立即通过电话向双方询问案件事实情况。经询,被告包某同意离婚,愿意协商处理。阮法官在确认双方均有调解意愿后,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面对面调解。经过主办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双方的心结也慢慢打开,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财产性问题也达成一致,原告同意当庭履行婚内财产分割协议,立即支付18万元予被告,本次的调解也完美的落下了帷幕。
【法官寄语】
调解不止调解和好,也要调解和离。调解离婚有利于缓解双方当事人的相互对立和憎恶,且很可能找到重归于好的契机,即使不能和好,也可使当事人通过调解得到道德升华,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理性而健康地面对未来的生活。法院通过调解亦能达到维护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