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浦北法院联合合浦法院干警、当地派出所民警向被执行人释法析理
图2:执行干警对车辆进行扣押
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在合浦县人民法院和当地派出所的协助配合下,成功开展了一次异地联合执行行动。用时4小时,成功将执行标的车辆成功扣押回浦北县人民法院。
原告陈某某与被告浦北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马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浦北县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马某于2022年5月26日将一辆思威牌小型普通客车交付给陈某某。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陈某某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陈某某向执行法官反馈,在车辆卖于陈某某后,被执行人又将该车辆抵押给合浦县的潘某某,且该车辆现在潘某某处。2022年6月10日20时,浦北县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陈某某的来电,称马某和潘某某在浦北县江城派出所发生纠纷,执行法官迅速集合人员到浦北县江城派出所对马某和潘某某进行询问,潘某某对被执行人马某将思威牌小车抵押并交付给他的事实不予承认。
后经过多方调查,执行法官确认执行标的车辆县存放于潘某某在合浦廉州镇某村的一个仓库内,浦北县人民法院的承办组随即前往该地,但仓库大门紧锁,潘某某拒绝开门,虽执行人员耐心劝导,但潘某某在打开门后极为不配合,拒绝交付该车辆钥匙,并用其它车辆围堵本案执行标的车辆。承办小组立刻向本院执行指挥中心反映情况,浦北县执行指挥中心迅速联系合浦县人民法院和当地派出所,并组织干警前往支援。在两地法院和派出所的协助配合下,潘某某愿将钥匙交出,至此,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顺利对执行标的车辆进行扣押。
多单位联动、异地协调,是破解“执行难”的一项重要手段。下一步,浦北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单位的协同合作,形成执行“组合拳”,打通执行中的痛点,同时,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