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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桂执行风暴】“法院+社区” 联动执行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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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16 16:52:04 打印 字号: | |

图为:执行法官联合社区干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


2022年7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主动作为深入基层,积极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实现“1+1>2” 的效应,在与被执行人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的共同努力下,促使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当场给付赔偿款12万元,成功执结该起案件。

   2010年,杨某租赁韦某的房屋作收废旧之用。2012年7月,该房屋内的废旧自燃发生火灾,造成房屋不同程度损坏,韦某诉讼至浦北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赔偿韦某的经济损失。该案经浦北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法院依法判决赔偿韦某经济损失160882元。后杨某因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杨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9月1日,韦某遂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某以自己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刘德伟某的车辆、房产、银行账户等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综合运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义务,致使该执行案件长期陷入僵局当中。

2022年7月,执行法官刘德伟通过走访当事人过程中,得知被执行人目前已具备履行能力,遂对该起案件启动恢复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在多次找被执行人杨某及其家属耐心做思想工作未果后,遂转变办案思路,邀请被执行人杨某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干部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在执行法官+社区干部齐发力,多次释法明理、耐心调解下,被执行人杨某终于同意履行法律义务。至此,该案件得以和解并顺利履行完毕。

近年来,浦北县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社会各界资源,强化与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社会力量的沟通协作,积极探索建立“网格+协助执行”工作机制,凝聚全社会参与执行工作合力,有效提升执行质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责任编辑:覃世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