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充满司法人文关怀以及耐心调解的执行方式,妥善化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
据悉,申请执行人潘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原是夫妻关系,2019年曾起诉离婚但是法院判决不支持,2020年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双方婚生儿子由被执行人吴某抚养,婚生女儿由申请执行人潘某抚养,各自承担所抚养孩子的抚养费。2021年被执行人吴某强行将女儿带回家里,不让申请执行人潘某见女儿,为此申请执行人潘某到浦北县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在接案后,深入村屯开展调查以及了解本诉讼期间的状况,多次和双方电话沟通。由于潘某与吴某双方积怨较深,对立情绪重。为了化解双方矛盾,减少对孩子的影响,10月9日,该院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吴某的父母,了解倾听老人的意见,认真听取孩子的想法,并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坐下深入交流,共同解决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经过执行法官的法律释明,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态如果女儿由自己抚养,潘某随时都可以探视女儿;在执行法官于法于理的感情攻势下,潘某也明白自己虽然有女儿的抚养权,可是由于自己工作原因女儿一直寄养在被执行人吴某家中,女儿与儿子已经培养出深厚的亲情,如果分割此份亲情会给孩子留下童年的阴影。于是,双方达成和解,双方协商把女儿的抚养权变更,由被执行人吴某直接抚养,同时申请执行人潘某可以随时探视女儿,并不用支付女儿的抚养费。至此,这起执行案得以圆满和解。
【法官说法】大部分人在离婚的时候都争着要抚养权,踢皮球的相对较少,但是仅凭感情用事,不慎重考虑孩子的感受,可能对孩子本身就是一种伤害,对抚养权的变更双方都会吵嚷着最后把事情闹到法院,这些伤害最终都会转嫁到无辜的孩子身上,所以在分开的时候父母应该本着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选择适合孩子的环境。